各学会会员、理事,各分支机构、地方电源学会,各有关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企业及相关单位:
“中国电源学会科学技术奖”(国科奖社证字第0220号)是由国家科技部批准,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登记备案的代表本行业、本专业在全国范围内评选的科技奖励。“第九届中国电源学会科学技术奖”(以下简称“电源科技奖”)现已接受项目推荐申报,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。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。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设置
(一)项目类奖项
项目类奖项包括“技术发明奖”、“科技进步奖”、“优秀产品创新奖”三个奖项。其中“科技进步奖”包括基础研究类和技术开发类。
“技术发明奖”与“科技进步奖”分别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,共三个奖级。
“优秀产品创新奖”,旨在表彰对产业技术进步有较大促进作用的优秀创新产品,鼓励企业创新设计,从而推动优秀创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,不划分等级。
(二)个人类奖项
个人类奖励包括“杰出贡献奖”和“青年奖”。
二、奖励范围条件
(一)技术发明奖
授予电源科学技术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、工艺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我国公民或组织。申报中国电源学会科学技术发明奖,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1. 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;
2. 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;
3. 经实施,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。
(二)科技进步奖
1. 基础研究类
在电源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进展,发现的自然现象、揭示的科学规律、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,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,或者对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我国公民和组织。
2. 技术开发类
授予在电源技术研究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创新、推广应用先进电源科学技术成果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,以及完成重大电源科学技术工程、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我国公民和组织。
申报中国电源学会科技进步奖,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(1)发现电源及其相关领域的重要科学现象、特性和规律,并阐明科学理论;
(2)技术创新性突出;
(3)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;
(4)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。
(三)优秀产品创新奖
授予电源行业中,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,在设计、工艺、材料、关键技术、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显著创新成果,推广应用取得较强市场竞争力,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,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,对产业技术进步有较大促进作用的优秀创新产品。
(四)杰出贡献奖
杰出贡献奖奖励在电源行业长期从事科技工作,在学术研究、产业技术和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,取得突出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,为推动我国电源领域科技进步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。
(五)青年奖
青年奖奖励电源领域45周岁以下(197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)的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40周岁以下(1983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)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,其研究成果具有独创性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,或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三、推荐渠道
(一)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、优秀产品创新奖
以单位推荐为主要方式,接受以下单位的推荐,同时科技进步奖-基础研究类作为试点接受项目奖提名委员会提名:
1. 学会所属分支机构;
2. 各地方电源学会;
3. 各联合分会;
4. 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本单位牵头完成的项目;
5. 各有关高校、科研院所可推荐本单位牵头完成的项目;
6. 学会认定具有推荐资格的其他单位和组织;
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各奖项授奖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,积极遴选电源技术和装置的优秀成果,同时对交叉领域成果要严格甄选,避免推荐相关性不高的成果。
(二)个人类奖励(青年奖、杰出贡献奖)
青年奖接受单位和个人推荐,同时接受个人奖提名委员会提名;杰出贡献奖仅接受个人奖提名委员会提名。
青年奖推荐渠道:
1. 中国电源学会理事、监事可直接推荐青年奖候选人。
2. 单位推荐参照项目类推荐渠道执行。
四、提交材料
进入中国电源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系统(http://www.cpss.org.cn/Logins/awards),以学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账号登录个人中心(非会员可注册网站账号登录),选择左侧菜单“电源科技奖”栏目-->“材料提交”选项, 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应申报书word版本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文件。
提交后主要工作流程如下:
1. 格式审查:中国电源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(下简称“学会奖励办”)进行格式审查,并以邮件方式通知审查结果;
2. PDF申报书上传:通过审查的材料应在7月5日前按要求上传完成签章的申报书PDF文件;
3. 核验及通知:学会奖励办对于PDF申报书文件进行核验,并以邮件方式通知核验结果;
4. 资料邮寄:通过核验后,将申报书及附件按顺序一式三份装订成册,在7月5日前邮寄至学会奖励办(以邮戳为准)。
5. 所邮寄纸质版文件在附件部分与电子版有不同要求,请严格参照相应推荐书附件部分说明进行准备。
五、获奖宣传
项目评审结果由中国电源学会负责向公众发布,并在《中国科技奖励》杂志、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年鉴》、中国电源学会网站及相关刊物上进行宣传。
特等奖获奖项目将择优推荐参评上级有关科技评奖。
六、其他
1. “电源科技奖”评奖不收评审费。
2. 成果的主体已获得国家级、省(部)级奖励的项目不接受申报。
3. 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不在“电源科技奖”奖励范围。
4. 已通过初评并要求撤回的项目,需间隔一年以上才能再次推荐。
5. 落选成果(即未评上的成果)一般不可重新申报。但成果经补充研究后,技术上确有实质性突破或经进一步推广应用取得了新的进展,两年后可再次申报。
6. 项目类推荐,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奖项类别中最多申报一项,总申报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项。个人类推荐,归属同一单位申报个人奖项不得超过2人。高校不同院(系)视作不同单位。
7. 为能正确评价项目所取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,申报科技进步奖、技术发明奖项目须已完成两年以上。
8. 同一个项目或个人不可同时以推荐和提名两种方式申报,仅可选择其一。
9. 关于“电源科技奖”奖项标准、申报推荐办法与条件、评审程序、项目申报推荐书及填写说明等文件请登录中国电源学会网站(www.cpss.org.cn)科技奖励栏目进行查看及下载。
七、联系方式
中国电源学会
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大通大厦16层(300110)
电话:022-87574851 邮箱:award@cpss.org.cn
联系人:陈帆